各附属医院,学校各直属单位、处(室、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岗位情况,经学校2020年5月1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编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
二、转岗原则
(一)须有相应岗位空缺;
(二)本人自愿;
(三)工作需要。
三、转岗条件
(一)应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女性45周岁及以下,男性5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其中因机构和人员调整,经组织成建制划转的人员,视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五)转岗前5年年度考核(2015—2019年)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5年内年度考核有2次及以上优秀等次。
(六)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所转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转岗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准入资格。
(七)转聘到管理岗位的,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本次只开展八级职员和九级职员的转岗工作。八级职员,需现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九级职员,需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
未尽事宜,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20〕113号)执行。
四、转岗程序
(一)个人申报。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认真填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勤等级聘用依据,2份)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
(二)部门推荐。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由所在部门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计分办法》(见附件2)计分,报学校择优推荐。
(三)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符合转岗条件人员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签署意见。
(四)考试。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转岗人员均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科目为100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为市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以及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处分等知识。考试时间初定2020年6月,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考务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适应新岗位的培训。培训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一)5月13日-5月15日,个人申请,部门审核;
(二)5月15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转岗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docx
2.重庆医科大学工勤技能人员转岗量化计分表.xls
3.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工勤技能人员转岗汇总表表.xls
4.承诺书模板.docx
人事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