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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人事处牵头评选的教师节表彰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1年07月20日 12:04  点击:[]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重医大校办〔2021〕7号),现将人事处牵头的表彰项目(省部级以上表彰、发展贡献奖、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服务育人奖)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通知如下,因正值假期,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报送时间报送材料。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8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联系邮箱:1058202698@qq.com;假期请勿发离线文件。2021年8月23日-24日集中收取纸质件。

二、注意事项

(一)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根据去年评审意见,除中共中央、国家部委、重庆市委、市政府等部门表彰的以外,其他可纳入表彰的项目可参考附件1,获协会表彰的一般不纳入学校表彰范围(中华医学会的表彰除外),表彰层次认定以文件或证书印章为准。

(二)其他奖项

1、已签字盖章的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申报表扫描件命名规则:单位-奖项名称-申报表-姓名。支撑材料命名规则:单位-奖项名称-支撑材料名称-姓名。

2、每个奖项建立一个文件夹,一个奖项如有多人,每人建立一个文件夹。

3、每个部门最终上报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2021年教师节表彰-部门名称,通过QQ邮箱发送。

4、根据文件要求,申报材料正式报送前,须在本单位进行5日公示(省部级以上表彰除外)。

5、本次申报“省部级表彰获得者”统计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若去年已表彰,今年请勿重复申报。

6、除按文件要求填写各项目相关表格外,还需填报《2021年申报人事处牵头奖项汇总表》(见附件2)。

7、汇总表只需要报电子版,不需要扫描件,其他材料需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8、附属医院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联系人:陈羽佳    15923240665

          15025467382

 

 附件1:2020纳入省部级以上表彰项目(供参考).xlsx 

 附件2:申报人事处奖项汇总表.xlsx

 附件3--表彰条件.docx

 附件4--有关表格汇总.docx                      

                                                       人事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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