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2019〕575号)(见OA)要求,2020年遴选的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需进行中期工作状态评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年遴选的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
特聘教授-拔尖人才岗位(7人):陈娟、李发琪、李剑波、柳满然、唐勇、涂小林、尹一兵。
特聘教授-骨干人才岗位(17人):白丽娟、陈俊霞、丁裕斌、郭风劲、雷云龙、李希、王建伟、谢国明、张景勍、张力、张良珂、张普、张雪梅、张政、赵蕾、周维英、邹镇。
二、中期工作状态评估内容
按照校内特聘教授合同聘期要求,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
2020年遴选的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可以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2〕253号)(见OA)要求申报特聘岗位,竞聘成功者视为中期工作状态合格。
三、中期工作状态评估程序
(一)学院考核
请相关学院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中期工作状态评估表(附件2)要求,于2023年2月23日前组织考核。学院综合考核后需提出明确的中期评估意见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2023年2月28日前),学校将根据学院意见组织校级考核。
(二)学校答辩
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从获聘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10分钟现场答辩,学校组织校外高水平专家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学校审定
人事处将院系审核、学校答辩的相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四、工作状态评估结果运用
(一)工作状态评估合格及以上的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人选,按照合同要求拨付剩余40%的科研资助经费。
(二)工作状态评估不合格的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人选,按照合同要求终止校内特聘教授合同,收回剩余科研资助经费。
(三)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2〕253号)竞聘校内特聘岗位者,相关考核按新文件执行,竞聘成功者原待遇中止,按照新文件重新计算待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480072邮箱:lixinfang@cqmu.edu.cn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第二教学楼203室
附件:
1.《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医大发〔2022〕253号)见OA
2.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中期工作状态评估表.doc
3. 附件3.校外正高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doc
人事处
2023年1月11日